添加日期:2018年3月14日 阅读:2916
2018年3月13日,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正式亮相,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。根据该方案,与医疗器械行业相关的几大调整基本已定:
1、撤销国家卫计委、国务院医改办,新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
2、撤销国家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、药监总局,新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3、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
与国务院直属机构撤并及组建相关的是,各机构职责、职能的变化迁移:
1、将国家卫计委、国务院医改办、全国老龄办、工信部的牵头控烟职责、以及安监总局的职业安全监管职责,整合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。
2、将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、药监总局的职责、以及发改委和商务部、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反垄断执法职责,整合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。
其中,考虑到药监的特殊性,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,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。且药监局只设到省一级,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,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。
3、将质检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。
4、将人社部和卫计委的医疗保险职责、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、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,整合到国家医疗保障局。
对上述机构改革和职责变迁进行下分析,可以推断出:
第*,未来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,其工作将侧重于国民健康、公共卫生、医疗服务监管、老龄化这些方面,而与药械招标采购的管理职能脱钩。
卫计委没了,卫计委也将不直接管理药械招标采购了,这或将导致全国各地区耗材、试剂招标采购政策的大变革。
而新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职能,与原国家卫计委相比,要由重在治疗,转向重在预防,由此也将带动康复、养老、医养、体育健康、旅游健康等相关大健康延伸领域的大发展。
数十万亿的大健康市场,即将被催热。
第二,负责医改顶层设计及各部门沟通协调作用的国务院医改办,将终结为期10年的历史使命,不再成为国家推进医改的*主要推手。
第三,原本分散的医保管理职能将被整合起来,结束“九龙治水”局面。
“三医联动”改革中,医药改革已经相对彻底,医疗改革相对成型,医保改革则刚刚开始。随着国务院医改办的撤销、独立的国家医保局的建立,医保在未来的“三医联动”改革中将发挥出更大作用,成为医改的*主要推手、统筹推进者。
国家医保局的组建,也将更快推动医保自身的改革,加快三保合一,提高医疗保障水平,更好保障病有所医。
第四,医保既手握基金监管、费用结算职能,又负责药价、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,以及负责药械招标采购政策的制定及监督实施等,职能得以大大强化与集中。
由此,整合了医保、定价、招标采购职能的医保局将有条件、有能力建立起以“医保支付谈判”或“医保参考价”等为核心的新控费、降价机制来。
在经过了发改委降价、卫计委降价之后,医保主导的支付方降价新时代就要来了!
比如,率先进行了医保管理体制改革的福建省,医保已经直接介入到招标采购环节,去对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价进行限制,使得医院采购价大大降低。
第五,原本分散在发改委、商务部、工商总局的反垄断执法职能,被整合到市场监管总局一家去,反垄断执法也将结束“九龙治水”局面。
而医药行业在这几年早已成为国家反垄断执法的重点指向领域之一。随着反垄断职能的集中,新的市场监管局对医药行业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也将大大强化,未来,更多的医药行业价格垄断、独家配送、以及托管等排除其他竞争对手的行为,或将被查出、被处罚。
第六,现有国家药监总局虽然要被撤掉,撤并、划归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旗下,但是仍以单独组建机构的形式存在,且省级仍要设药监局。
这或许意味着,在药品、医疗器械的注册审批监管,以及药械行业的监管政策的制定、调整这块,未来不会有大的变更。药械监管已经取得的重大成果不会流失,现有政策也仍将延续下去,比如医疗器械的特别审批、优先审批,临床数据核查、飞行检查的大力推行等等。
但是,市县层级将不再设立药监机构,具体药械经营销售行为的监管,要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承担。这会对33万械商带来什么影响,还需要进一步观察。
特别是,医疗器械购销中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、捆绑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,随着市场监管部门权力的大大集中,会否更多被查处呢?
此外,原本由地市级药监局负责的第*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工作,随着地市级药监局的撤销,会否上收到省级药监局手里?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许可办理工作,也会否随之上收到国家药监局手中?这也还需要更进一步的观察。
第七,质检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能和队伍划归海关总署,这对走进口路子的医疗器械企业和医械人会产生直接影响。
进口医疗器械入境检查职能的集中,或将带来对入境医疗器械的更强监管,以及更严追责。别忘了,医疗器械“1018”案件,正是由海关为主,联合多部门掀起来的。这个案子,这一两年已经导致业内不少搞进口的企业和人被查、被抓了,导致全国各地许多医疗机构在用的彩超、麻醉机等设备被查出为翻新、仿冒的旧医疗器械。
未来,翻新、走私进口旧医疗器械行为,将面临更严打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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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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